各有关单位:
根据《澳门威斯尼斯wns675入口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申报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奖及指导教师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团队)条件
(一)学生创新奖申报条件:符合《澳门威斯尼斯wns675入口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的要求;申报创新奖中的学术科技竞赛奖、艺术成就奖、体育成就奖已在竞赛(活动)开展前按程序备案(校领导批示同意参赛或参赛前已填写《澳门威斯尼斯wns675入口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竞赛)申报表》,并交到校团委审批同意);同一项目未获学校学生创新奖。
(二)指导教师(含领队)创新奖申报条件:符合《澳门威斯尼斯wns675入口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的要求;经项目组织单位组织,指导学生获得创新奖所列的奖项;同一项目未申请相应奖励。
二、申报程序
(一)以各项目组织单位为单位填报以下表格(“外研社杯”等比赛由校团委填写,研究生所有项目由研究生部填写,体育比赛由校体育部填写,其他单位组织的由相应组织单位填写):
1.填写《创新奖审批表》和《学生创新奖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2.申报创新奖中的学术科技竞赛奖、艺术成就奖、体育成就奖还须提供批准参赛证明;
3.相应证明材料(竞赛和社会工作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发表学术文章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一份。
(二)将以上材料在12月3日(周一)19:00至21:00上交到团学办公室(七教508室),表格电子版请于12月2日(周日)断网前发送至团学习部办公邮箱:felc2012study@163.com。待材料收集完毕后将送交校团委审批。
(三)学生创新奖由团委整理后送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指导教师奖由团委整理后送教务处审定,由学校进行表彰。学生奖金和教师奖金均由财务处转入获奖者的银行帐户。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澳门威斯尼斯wns675入口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准确填写人员有关资料、奖项及金额,并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指导教师奖中如果是多人指导或涉及领队的请在总金额下根据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领队情况在征求各老师的同意后确定各人的奖励金额填报。
(三)根据规定评审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按时申报,逾期不候。
如有疑问请咨询:
英文团学学习部部长 王晔:18826487930/617930
校学生创新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代章)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一:申报创新奖的通知
附件二:创新奖审批表
附件三:创新奖汇总表